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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请参展流程
       参展企业上网(www.guangzhoumart.com)下载《参展申请表》,填妥后连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产品目录一并递交组委会,组委会将根据展位分配原则进行展位分配。当参展企业收到组委会发出的《付款通知书》后,请参展企业按照要求的期限缴纳展位费。组委会在收到参展企业的展位费后,将向参展企业发出《展位确认书》。

二、申请条件
       所有参展企业必须是在中国或其本国合法注册的公司。大会可随时要求参展商出示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、其他公司注册证明文件。

三、展位的分配原则
       1. 采博会组委会展位分配原则:展馆一层和二层以特装展位为主,三层和四层以标准展位为主。
       2. 特装展位分配原则:行业内知名企业(如持有国家省市驰名商标)、年出口额3百万美元以上、省市名优企业。
       3. 标准展位分配原则:年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、展位费支付优先分配原则。


四、付款
       1. 组委会向参展企业发出《付款通知书》中注明展位费及订金的支付日期,若参展企业未能按大会要求交付款项,大会将不予接受参展企业的参展申请。
       2. 如果参展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足够的金额,大会有权选择终止合约并且没收参展商所付的款项。


六、终止参展资格

       若参展商或其代表违反《参展商手册》之任何条款,组委会有权即时终止参展商在展览会参展的资格及封闭其展位,无须给予通知,有关费用概由参展商承担。

七、取消展览
       1. 如组委会根据市场的变化,认为有需要更改展会的布局、场地性质或地点,无需经过参展商同意,但应以书面(邮递、传真)方式通知参展商。如参展商认为更改后的展会不适宜其参加,应在5天内以书面(邮递、传真)方式通知大会,中止本合同,组委会根据通知退回参展商已付之款项,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       2. 如组委会所在地如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事故、爆炸、火灾、雷击、水灾、天气异常、流行病、地震或其它天灾、公共敌人行为、暴乱或国内骚乱、罢工、停工或抵制行动等),令组委会认为不能或不可举办当届展会,大会有权随时取消展会、更改展会会期及性质、缩小展会规模、缩短或延长展期。如大会取消展会,在大会认为适当的情况下,退还全部或部分当届已收展位租金,但不承担对参展商进一步赔偿的义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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